前天刚刚上演了56th Grammy Awards的颁奖典礼,昨天便看到一条毒蛇评论,如下:“格莱美是什么?说白了不过就是一个典礼,一个游戏。唱片公司以它为宣传平台,音乐人把它当做聚会,歌迷不过看个热闹。结果终究不会影响什么。”

单看嘲讽评语的本身我们可能觉得破朔迷离,引入副标题—“号称参加格莱美的华语歌手95%都是去打酱油!”后,隐约得产生了一种怜悯,吃不到葡萄当然会认为葡萄不是给我们准备的。

该文章聚焦在商讨华人的音乐形式为何屡屡与格莱美奖项甚至提名都无缘,罗列了种种原因,例如整体水准与欧美音乐相去甚远、唱片公司欠缺海外推广运作的实力、评委的选择及唱片公司的推荐及英语覆盖区域的人气,堆叠起来就展现出了华语乐坛对世界最高奖项望而兴叹得无可奈何。

换个视角,看看话语作品最近几年在奖项提名上的进展,郎朗自08年后再一次作为表演嘉宾与Metallica同台,宋祖英的《百年留声》借助德国老虎鱼公司在全美发行也入围07年的格莱美评选,此外之前的黄金甲也“险些”在06年获奖。

这个也好解释,尽管格莱美是更倾向于美国本土音乐的奖项,但相对流行音乐,古典音乐更为专业,没有语言隔阂,而且古典音乐的发行公司都拥有庞大的美国市场,也因此华人音乐家更容易获奖或被提名。比如法国华裔马友友,先后获得过17次格莱美大奖;同时,其他的名族音乐,胜似格莱美把自身推向世界的一张入场券,感情分不可置疑。

不得不说,音乐,是艺术,在格莱美上更是套上了另一种光环,俨然以产业的面貌示人。在这个背景下,一场格莱美,就是一场游戏。

格莱美奖带来的响应和效应显然是看得见、感觉的着的,是美国庞大的音乐产业产物的璀璨明珠,甚至被当做是各个唱片公司整体实力的标志。围绕着它的影响,格莱美奖诞生的前前后后很容易带来多米诺骨牌的光环。同时美国的媒体界也很懂得娱乐宣传的四两拨千斤之功效,大肆宣传各种能够提高自身知名度和关注度的亮点。影视界不仅有影星在颁奖典礼的舞台上登台亮相,而且大多为自己休戚相关的片尾曲片头曲做无声的宣传。娱乐圈本身并不分家更是家喻户晓的,艺人都在孜孜不倦的追求唱了演演了唱;背后的公司也自然不会放弃攻城略地的任意机会。在这种各个行业串行并行、互相挤眉弄眼的斑驳环境下,话语乐坛甚至整个亚洲的艺人,除了坐以待毙,恐怕只能祈祷了。